关于做好我院2011届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稿:郑立柱 审核:王英 发布日期:2011-07-04 点击次数:
各系:
为切实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充分就业,根据皖人社秘〔2011〕182号文件精神,对2011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认定的2011届我院困难家庭毕业生中,经学院给予重点帮扶就业(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后,截至5月31日仍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
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意愿、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发放原则。严格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属地管理、公正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发放标准。按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用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三、工作程序
(一)毕业生本人申请。5月20日—5月30日,符合困难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系初审。5月31日—6月3日,各系组织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公示。(请各系务必于6月4日之前将初审合格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上报至院就业指导中心及学生处)
(三)学校审核。6月4日--6月8日。学校组织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公示。
(四)上级部门联审。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予以审核确定。
四、联系人及k8凯发平台的联系方式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53—5775888
电子邮箱:zsjyc601@126.com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